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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是否可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2024.04.11 公司法 1082人浏览举报
解析
建设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可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应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法律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风险提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四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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