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散决议;2、成立清算组;3、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4、办理国税和地税完税证明;5、公告三个月后制作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6、制定清算分配计划;7、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间的收支报告和各种财务账簿,并报股东大会确认。
开发商向承包商提出反索赔具体主要有以下几种:1、工程质量问题反索赔。施工质量不符合工程施工规范或工程施工图纸的要求,或在保修期内未完成应该负责修复的工程。2、拖延工期反索赔。3、经济担保反索赔。4、保修金反索赔。5、开发商其他损失的反索赔。
工程监理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1、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 、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隐名股东由于没有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权权登记,是不具有对外代表公司权利的。能对外代表公司的只有企业法人或者企业负责人、显名股东等。根据公司法的相关的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串通投标的,中标无效,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1、中标无效;2、未中标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比例计算。3、情节严重的,取消其1年至2年内的投标资格;4、吊销营业执照。5、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可以转让,股东分红权的转让是有效的,对于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另一方面,股东分红权转让因不能依法登记而不能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因而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进行年度核验,应提交以下材料:(一)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二)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两年的总结报告,应当包括执行出版法规的情况、出版业绩、资产变化等内容;(三)两年出版的电子出版物出版目录。
申请进口电子出版物,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应当载明进口电子出版物的名称、内容简介、出版者名称、地址、进口数量等;(二)主管单位审核意见;(三)申请单位关于进口电子出版物的审读报告;(四)进口电子出版物的样品及必要的内容资料。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按要求填写的申请表,应当载明出版单位的名称、地址、资本结构、资金来源及数额,出版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的名称和地址等内容;(二)主办单位、主管单位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三)出版单位章程;(四)可行性论证报告。
设立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2、有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认定条件的主管、主办单位;3、有2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设备和工作场所,其固定工作场所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
路光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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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云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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