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按要求填写的申请表,应当载明出版单位的名称、地址、资本结构、资金来源及数额,出版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的名称和地址等内容;(二)主办单位、主管单位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三)出版单位章程;(四)可行性论证报告。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申请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应当载明合作出版的电子出版物的名称、载体形态、内容简介等,并附拟合作出版的电子出版物的有关文字内容、图片等材料;(二)合作意向书;(三)主管单位的审核意见。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进行年度核验,应提交以下材料:(一)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二)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两年的总结报告,应当包括执行出版法规的情况、出版业绩、资产变化等内容;(三)两年出版的电子出版物出版目录。
申请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书,应当载明电子出版物名称、内容简介、授权方名称、授权方基本情况介绍等;2、申请单位的审读报告;3、申请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著作权合同登记证明文件。
设立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2、有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认定条件的主管、主办单位;3、有2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设备和工作场所,其固定工作场所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
适用税率是11%。根据《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申请进行进口网络游戏内容审查需提交下列材料:一)进口网络游戏内容审查申报表;二)进口网络游戏内容说明书;三)中、外文文本的版权贸易或者运营代理协议、原始著作权证明书和授权书的副本或者复印件;四)申请单位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应具备下列条件:1、有单位的名称、章程;2、有符合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3、有确定的业务范围;4、具有进口出版物内容审查能力;5、有进口业务相适应的资金;6、有经营场所;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网络出版物不得含有以下内容: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5、宣扬邪教、迷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