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抵押贷款的。我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宅基地租赁合同最长可以签20年。如果所签订的宅基地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已经超过20年的,那么,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也就是说,当租赁期限超过20年时,租赁期限还是以20年来算,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注意20年的限制。
个人对宅基地仅拥有使用权,并不拥有所有权,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此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并不是老人的遗产,并不能依法发生继承。但集体经济组织并不收回这一土地使用权,老人原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归本户内余下的人员共同享有权利。
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的处理如下:户口迁出户内仍有亲属的,可以继续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全家一起迁出户口的收回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重新分配。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农村宅基地买卖不合法。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宅基地只具有使用权,不具备所有权,不可以进行自由买卖,但出卖人和买受人是同一村村民的且符合标准的可以买卖宅基地上的房屋。
宅基地纠纷可以报警,但是如果纠纷没有威胁到人身以及财产安全的,则报警对于解决纠纷的意义并不大,因为即使报警警方也只是会调解处理,并不会采取什么强制措施。对于宅基地纠纷,申请由人民政府处理土地管理办法解决,或者提起诉讼解决更为有效。
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
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是否有效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
宅基地的继承有限制。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