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宅基确权登记其目的如下:(1)完成全市范围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完成全市范围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3)完成全市范围内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4)建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及管理系统。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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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庆林
四川君盛律师事务所
丁庆林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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