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能过户,由于从2016年6月份开始全国实行不动产权证取代了原来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所以办过户必须房产证和土地证齐全。先让原户主交了土地出让金,办理了不动产权证,然后再办理过户,目前只能这样。2、卖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应带齐如下资料:个人及配偶、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地产的合法文件或委托书;产权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公司董事会或上级部门同意出售的合法文件。
1、安置房居住权的时间要看当事人约定或居住权人的死亡时间。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1、民法典规定,房屋抵押后,抵押人可以转让房屋,但需要通知抵押权人,并且不得损害抵押权人利益,抵押房屋依法转让后,可以过户登记。2、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1、私自买卖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1、不动产权证确实包含了土地证,这里所说的土地证一般是指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这三种。2、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而土地证上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一般包括其中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对比可以看出,土地证对应的不动产权利亦被不动产权证所包含。
1、楼顶建房出租属于房屋出租,但楼顶建房未经登记备案、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法律禁止实施租赁。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1、已办他项的房产证经抵押权人同意能过户,注销抵押权后办理相关手续。2、已办他项设定抵押的房产作为抵押物,非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无权私自进行所有权的变更。3、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1、房屋居住权不代表就有房产证。居住权是房屋用益物权,并且不是房屋所有权,所以居住权不能直接判定房屋产权,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1、民法典对房屋买卖需要缴哪些费用没有规定,而进行房屋买卖时,需要缴纳的费用主要是契税、不动产登记费用等。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三)房屋买卖;(四)房屋赠与;(五)房屋交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1、民法典规定,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二手房也可以进行交易,但不能办理产权登记,买卖行为只对当事人生效。2、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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