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由于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是可以变更的。2、离婚协议书,是夫妻选择协议离婚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所签订的协议。夫妻协议离婚时,不仅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而且必须要双方亲自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协议离婚生效后,才一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可以得知,拆迁补偿协议能公证。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法对拆迁安置协议进行公证。另外,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拆迁房屋如果符合财产保全的条件,申请人可以申请对房屋进行保全,但申请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符合两种情况,拆迁房就能分。第一种就是资格,在里面必须有户口没有迁出,因为迁出后就没有资格。第二就是房产,要有属于自己的房产,没有房产,安置回迁房就没有份额。私有住宅的拆迁补偿,在双方离婚后只会给房子的主人。房子在离婚后,已经明确属于一方的,房子的拆迁补偿款也就只属于有房子一方,另一方没有权利要求分配补偿款。集体土地上的拆迁补偿,如果拆迁宅基地的房子,对产权人给予补偿的,则离婚后,一方没有取得房子产权的,没有权利要求分割产权人的拆迁补偿款。如果政策规定进行拆迁补偿按照户口的话,可以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的是没有迁出的户口;则户口迁出的,离婚后无权分割。
商业拆迁能强制执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业拆迁是可以强制拆迁的,商业拆迁的征收方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并且进行补偿后,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搬出的,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取得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能过户,而且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产权证,就可以去过户了。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安置房,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
可以。在编教师,与是否能享受补偿款没有关系。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违法建筑拆迁是否可以获得拆迁补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一、一般影响城市规划,尚可以采取改正措施的违法建筑,如果已经依法补齐了手续并缴纳了罚款的,在征收时应当视为合法建筑予以补偿。二、1987年全国房屋普查登记之前,已经建造完成,即使没有取得任何审批许可,但已经成为居民生活必须的建筑物,应视为合法建筑物予以补偿。三、1987年全国房屋普查登记之后,房屋仅取得部分审批许可,但不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物,参照合法建筑物予以释放补偿,亦即假定合法的市场价格补偿,扣除补办手续应该缴纳的税费。四、1987年全国房屋普查登记之后建造的,没有取得任何审批许可,但不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物,参照合法建筑予以补偿,亦即假定合法的市场价格补偿,扣除补办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及罚款。五、1987年全国房屋普查登记之后建造,已取得部分审批许可,但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物,视具体情况予以适当补偿。六、1987年全国房屋普查登记之后建造,没有取得任何审批许可,并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满足条件可以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是否有可能查阅拆迁补偿协议至拆迁办?
免费查看拆迁办所提供的拆迁协议,是否仅供一份?
免费查看拆迁协议是否可以转让
免费查看拆迁协议的转让是否适宜?
免费查看拆迁协议是否可以重新签
免费查看拆迁协议能否在拆迁办取用?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