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双法学硕士;北京市丰台区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2008年执业以来,深耕民商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代理了多起社会影响较大的民事案件,并受邀在电台、网站、报刊杂志等媒体针对法律热点问题发表点评。工作特点:表达能力强,思路清晰,经验丰富,能从客户角度出发提供可靠的法律服务与解决方案,深受客户信任。擅长领域:离婚纠纷、继承遗嘱纠纷、房屋拆迁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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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强制拆迁的程序是: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作出限期拆迁决定书;送达决定书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召开联席会制订执行措施作好被拆迁人最后一次说服工作;张贴强拆公告,实施强制拆迁。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情形:国防和外交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等。
征地补偿款一般不可作为遗产处理。征地补偿款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用于对失去土地农户的预期损失补偿及安置。征地补偿款不属于承包收益性质,不能列入遗产范围之列。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一)向被申请人送达房屋拆迁裁决申请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并告知被申请人的权利;(二)审核相关资料、程序的合法性;(三)组织当事人调解。(四)核实补偿安置标准。(五)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出具裁决终结书。
(一)对拆迁许可证合法性提出行政裁决的;(二)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是拆迁当事人的;(三)拆迁当事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发生合同纠纷,或者行政裁决做出后,当事人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裁决的;(四)房屋已经灭失的。
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行动建议:对征收补偿方案存在异议的,及时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提出异议,要求市、县级人民政府举行听证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城市区域内的房屋拆迁实行年度计划审批备案制度。律师行动建议:被征收人专注涉及自己的征收程序和文件,可以早日委托律师介入。
拆迁时采用恐吓胁迫等手段的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对被拆迁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直接责任人员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