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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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裁减人员有哪些权利?

    用人单位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减人员后,在 6 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首先通知此前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因此,被裁减人员在用人单位裁员后 6 个月内重新对外招聘时,有权首先获得单位通知,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被录用。

    张福昊律师 2021.12.14 1047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者的服务期

    用人单位出资培训劳动者。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合法权利,防止劳动者通过专门培训获得专业知识和技能后“跳槽”,《劳动合同法》第 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张福昊律师 2021.12.14 999人看过
  •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支付违约金吗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张福昊律师 2021.12.14 946人看过
  • 什么是商业秘密?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息。在我国,法律允许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通过合同约定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权利和义务。

    张福昊律师 2021.12.14 959人看过
  • 什么是“竞业限制”?

    所谓竞业限制,亦称“竞业禁止”、“竞业避止”,是指负有特定义务的员工在离开岗位后一定期间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的企业同类的经营项目。这一制度的设置目的就是预防和解决存在竞争关系的同业互挖墙脚,高端人才带走商业秘密所引发的纠纷。

    张福昊律师 2021.12.14 1074人看过
  • 什么人可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得与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否则该约定就是无效的。

    张福昊律师 2021.12.14 1101人看过
  • 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无效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张福昊律师 2021.12.14 773人看过
  • 单位收到支付令后怎么办

    用人单位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用人单位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因此,用人单位在收到支付令时应当积极履行支付义务或者及时向法院提交异议申请。

    张福昊律师 2021.12.14 1918人看过
  • 未经批准自愿加班能索要加班费吗

    企业可以制订与国家法律不相抵触的加班制度,对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况支付不低于法定标准的加班工资。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张福昊律师 2021.12.14 1040人看过
  • 民法典中房屋产权变更后能否解除

    民法典规定,房屋产权变更后,如果主债权消灭的,可以在变更产权登记前解除房屋抵押,如果主债权存在的,不能解除房屋抵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实现;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王汉杰律师 2021.12.14 1004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