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债权人不能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如果遇到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通过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1)一方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约定给付应付款项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财产。例如运输合同中托运人不按时支付运费,承运人可以扣押托运的物品。这在法律上称作留置。(2)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可以扣押并且变卖担保物,变卖所得款项优先偿付自己的债权。这在法律上称作质押。建议债务人应该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由人民法院扣押或冻结债务人的财产,在法院判决后,如果债务人不主动履行,人民法院可以拍卖、划扣,所得款项偿还他的借款。
通常情况下债权人不能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如果遇到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通过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1)一方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约定给付应付款项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财产。例如运输合同中托运人不按时支付运费,承运人可以扣押托运的物品。这在法律上称作留置。(2)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可以扣押并且变卖担保物,变卖所得款项优先偿付自己的债权。这在法律上称作质押。建议债务人应该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由人民法院扣押或冻结债务人的财产,在法院判决后,如果债务人不主动履行,人民法院可以拍卖、划扣,所得款项偿还他的借款。
债权人的撤销权四个要件有: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2、债务人作出处分财产的行为,并有害于债权的实现;3、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4、债权人需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时同时涉及第三人的利益,所以,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以诉讼的方式行使。以免对债务人及第三人造成不测之损害,破坏交易安全。以下情况可以行使撤销权:1、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者负担增加的行为,包括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可以行使撤销权;2、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可以行使撤销权;3、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可以行使撤销权;4、如果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为无偿行为,不管债务人或受益人是否有恶意,债权人均可以申请撤销;5、如果债务人的行为为有偿行为,则需要受让人具有恶意。
1、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公司清算。2、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一般债权质押的特征有以下这些:1、担保性:一般债权质押是以一定的可转让的指名债权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一种担保物权;2、物权性:虽然一般债权质押的标的为指名债权,但由于其属于担保物权项下的一个细目,因而理所当然地具有物权性质;3、支配性:质权人不必依赖出质人的行为就可以直接行使质权,从而实现自己的债权。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四十一条的规定: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2、债务人作出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3、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有害于债权的实现;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
1.代位权的行使一般需要具备以下五个法律要件: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2.《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1.借钱不还,债权人可以先与其协商。2.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1.债权人可以单独起诉担保人。2.但是如果是一般保证人,则其享有先诉抗辩权,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不按时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路光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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