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证明曾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方法:1、债权人口头直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整个过程需要录音录像以及人证加以证明。2、债权人向债务人送达主张权利的文书,要求债务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然没有签字、盖章但是能够用其他方式证明权利文书到达债务人。3、债权人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4、向债务人的代理人、担保人或者财产管理人主张。5、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在国家级或下落不明债务人住所地省级影响力大的媒体刊登权利主张公告的。
债权人的撤销权四个要件有: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2、债务人作出处分财产的行为,并有害于债权的实现;3、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4、债权人需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我国法律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权人证明曾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方法:1、债权人口头直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整个过程需要录音录像以及人证加以证明。2、债权人向债务人送达主张权利的文书,要求债务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然没有签字、盖章但是能够用其他方式证明权利文书到达债务人。3、债权人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4、向债务人的代理人、担保人或者财产管理人主张。5、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在国家级或下落不明债务人住所地省级影响力大的媒体刊登权利主张公告的。
通常情况下债权人不能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如果遇到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通过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1)一方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约定给付应付款项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财产。例如运输合同中托运人不按时支付运费,承运人可以扣押托运的物品。这在法律上称作留置。(2)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可以扣押并且变卖担保物,变卖所得款项优先偿付自己的债权。这在法律上称作质押。建议债务人应该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由人民法院扣押或冻结债务人的财产,在法院判决后,如果债务人不主动履行,人民法院可以拍卖、划扣,所得款项偿还他的借款。
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时同时涉及第三人的利益,所以,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以诉讼的方式行使。以免对债务人及第三人造成不测之损害,破坏交易安全。以下情况可以行使撤销权:1、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者负担增加的行为,包括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可以行使撤销权;2、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可以行使撤销权;3、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可以行使撤销权;4、如果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为无偿行为,不管债务人或受益人是否有恶意,债权人均可以申请撤销;5、如果债务人的行为为有偿行为,则需要受让人具有恶意。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条件如下:1、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且发生法律效力。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必须害及债权,可能致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或者完全不能实现。4、债务人与第三人进行有偿民事法律行为时,必须有恶意。
债权人一般不可以将质押物直接变卖抵债,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应当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按照相关规定,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由继承人在其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义务。如果全部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义务代替偿还。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的起诉方法:1、债务人有遗产,则进行实体审理,可以起诉其继承人;2、债务人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应终结诉讼;3、债务人没有遗产,但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应当将其追加为被告,继续进行审理。
债权人证明曾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方法:1、债权人口头直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整个过程需要录音录像以及人证加以证明。2、债权人向债务人送达主张权利的文书,要求债务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然没有签字、盖章但是能够用其他方式证明权利文书到达债务人。3、债权人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4、向债务人的代理人、担保人或者财产管理人主张。5、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在国家级或下落不明债务人住所地省级影响力大的媒体刊登权利主张公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