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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的权利具体有哪些

    1、债权人的权利:债权人代位权、免除债务权、债权转让。2、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3、《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王衍祥律师 2023.06.12 208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必须合法且确定。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必须享有合法确定的债权,且此种债权尚未被处分,如次债务人已将所欠的债务清偿,则就不存在代位权。比如:赌博债权,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就不能行使代位权。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从字面上理解,怠就是懈怠,消极怠工。从法律角度来理解,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可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的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不能实现。这里的意思就是债务人不履行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又不可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的,债务人就怠于行使。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已陷于履行迟延,必须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以及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均到期,方可行使代位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和债权人接受债务人履行的时间,未到期的债务一般不能主张代位权,不然将有害债务人的期限利益。这里的意思就是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债权,这两个债权均已到期,有一个不到期的,就不能行使代位权。4、债务人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王衍祥律师 2023.06.07 145人看过
  • 民法典中债权人是如何申请公司清算的

    1、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公司清算。2、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王衍祥律师 2023.05.24 236人看过
  • 担保追偿权是否是债权

    1、担保追偿权也是债权。担保追偿权是依附于主债权存在的法定到期债权。2、《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代位债权人享有对债务人债权。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代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后,在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限度内,原主债权人对于主债务人的债权以及该债权的附属权利如担保物权,就基于法律规定,当然地转移于保证人,而无需主债权人的转让行为。由于主债权人的债权请求权属于到期债权,保证人承担责任后的转让债权,也属于到期债权。

    王衍祥律师 2023.05.24 173人看过
  • 担保人可以变更新的债权人吗

    1、担保人不能变更新的债权人。2、担保人不是债权债务合同的当事人,无法决定债权债务合同当事人的变更,担保人只会被动的受到债权债务合同当事人的影响。3、担保人在提供担保时,在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债权人不可以转让债权的,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他人后,担保人必须在原来的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担保责任,在担保合同中约定不可以进行债权转让的,债权人转让之后,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的,应当按照担保合同处理。【相关延伸】问:债权人不得转让债权的情形有哪些?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不得转让其债权: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王衍祥律师 2023.05.24 194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有什么实质性要件

    1.代位权的行使一般需要具备以下五个法律要件: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2.《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王衍祥律师 2023.05.23 144人看过
  • 借钱不还债权人应该怎么处理

    1.借钱不还,债权人可以先与其协商。2.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王衍祥律师 2023.05.23 171人看过
  • 债权人是不是能单独起诉担保人

    1.债权人可以单独起诉担保人。2.但是如果是一般保证人,则其享有先诉抗辩权,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不按时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王衍祥律师 2023.05.22 192人看过
  • 非合同债权是否能设定担保

    1、合法的债权都能设立担保,而非法的债权不能设立担保。2、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王衍祥律师 2023.05.19 213人看过
  • 欠款人联系不上具体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1.欠款人联系不上,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履行判决义务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2.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人移送执行员执行。

    王衍祥律师 2023.05.18 197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