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债权不能抵押。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权的客体有动产和不动产,债权属于权利,所以债权不能抵押,但是债权可以进行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等。
合同债权不可以抵押。抵押权的客体有动产和不动产,债权属于权利,所以债权不能抵押,但是债权可以进行质押。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等。
合同债权不可以设立抵押权。可以设立抵押权的以下这些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财产,但没有包括合同债权:(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
合同债权不能作为抵押物。根据法律规定,能作为抵押物的是以下这些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财产,但不包括合同债权:(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
债权质押后,债权人是不会变更的。法律规定,债权人把债权质押给别人后,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对方就有权就该债权优先受偿。
债权人和债务人没有额外约定的,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质押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债权是可以质押的,但也没有规定债权是不可以质押的,根据民事规范是一种任意性规定,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权利,因此,债权可以出质。
订立抵押合同,动产抵押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不动产抵押登记才能生效。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等。
船舶优先权担保的债权项目如下:(1)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它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它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2)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等。
船舶优先权担保的债权项目如下:(1)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它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它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2)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等。
不合法。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不能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如果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