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不需要约定抵押期限。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抵押合同一般是没有抵押期限的,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
抵押期间抵押人要转移抵押财产的,需要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并且需要将主债权与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则抵押权人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已经抵押的房屋可以再提供担保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了同一财产存在数个抵押权的情形: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如果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的,抵押人应当及时将这一情况告知抵押权人,依法清理债务,或者为抵押权人重新设定房地产抵押。若抵押人未按规定作出上述行为,抵押权人有权向拆迁主管部门申请保留追偿债务权利,要求就欠款金额在补偿款中优先受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担保期间,抵押物拆迁了,抵押权可以就抵押物获得的补偿金等享有抵押权,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补偿金。
欠条作为债权的一种,主要是合法存在的,并且符合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抵押贷款的条件,那么也是允许公民使用欠条债权进行抵押贷款。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
不足清偿的剩余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低于抵押权设定时约定价值的,应当按照抵押物实现的价值进行清偿。不足清偿的剩余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如果是想要解除担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款人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款人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如果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
1、在债务未到期的情况下,债权人对房屋所享有的抵押权未满足实现条件,不能处理抵押的房屋。2、债务人将房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权人取得房屋的抵押权,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在房屋的变价款中优先受偿。不能直接由债权人出卖。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