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不可以抵押,但是可以质押,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进行抵押的财产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等。
担保人追偿权可以直接行使,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担保人根据约定承担了相应的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此时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1、不一定,要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2、一般保证责任: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3、连带保证责任:当债务到清偿期,如果有多个担保人承担共同担保责任的话,也有可能有多个担保人按比例偿还。
1、承担保证责任后能追偿。2、根据《民法典》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如果债务人不还款的,保证人可以起诉债务人。
1、不能优先受偿,只有抵押权和质押权才可以优先受偿。2、所谓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优先受偿权是法定受偿权的一种,是法律规定的某种权利人优先于其他权利人实现其权利的权利。
抵押期间所有人转让房屋,未通知抵押权人或并未告知房屋买受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抵押人出售所得的价款,应优先向抵押权人偿还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抵押人出售房屋所得价款清偿后剩余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抵押人继续清偿。
不动产不可以质押。因为法律规定能质押的只有动产和除用益物权以外的财产权利,不动产不包括其中。下列权利可以质押: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其他。
抵押物能够重复抵押,但是有多个抵押权的抵押物在受偿时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受偿。其顺序为办理了抵押登记的优先于未办理抵押登记的,多个办理了抵押登记的则按照抵押登记的办理时间受偿。
动产质权人行使质权,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二、债务人没有清偿到期的债务。并且没有清偿债务的原因不是债权人的原因。三、质权人必须占有质物。
无期限最高额担保一般无效,最高额抵押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无期限最高额担保一般无效,最高额抵押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