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2、债务人破产的,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申报破产债权,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质权和抵押权的区别:1、成立要件和保持要件不同。除签订抵押合同外,抵押权的成立原则上以抵押登记为条件。2、标的物有所不同。抵押权的标的物为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动产;质权的标的物为动产和除不动产用益物权外的其他财产权利。
实现抵押权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2、必须是债务人的履行期限届满。3、债权人未受清偿。4、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一般以反担保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没有约定的,从产生担保责任开始时计算,六个月。
反担保的方式:1.土地使用权反担保;2.存单质押反担保 ;3.企业保证反担保,作为保证人的相关联企业应经审核并具有较好的债务清偿能力;4.保证金,指现金或保证人认可的银行保函。
1、担保期限具体为六个月。2、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当事人为他人借款提供担保要承担责任。担保人需要按照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一般保证来承担保证责任。
借款担保人的担保有效期一般是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如果担保的方式是保证,则保证期间由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企业经营权不能提供抵押担保。法律规定可以进行抵押的财产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
抵押担保不算连带担保,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