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权债务 > 抵押担保
  • 民法典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如何免除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要免除,可以与债权人协商让其同意免除连带责任保证人的责任,或者是在保证期间,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没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则保证人也不再承担其责任。

    魏天贵律师 2024.04.18 676人看过
  • 耕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进行抵押

    1、耕地使用权可以进行抵押。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其他财产。

    王衍祥律师 2024.04.18 1675人看过
  • 连带责任保证期间有多长时间

    1、连带责任保证期间有六个月。2、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韩翼驰律师 2024.04.18 542人看过
  • 民法典抵押权存续期间具体是多久

    民法典中规定抵押权存续期期间为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所以其存续期间为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王衍祥律师 2024.04.18 712人看过
  • 反担保该实现方式是如何的

    1、可以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实现。2、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依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王衍祥律师 2024.04.18 280人看过
  • 民法典保证责任需要明示吗

    1.保证责任应当在保证合同中进行明示,如果保证人和债权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2.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王衍祥律师 2024.04.18 382人看过
  • 股权质押合同没有登记有法律效力吗

    股权质押未经登记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股权质押合同是自成立时就已经生效的。当事人没有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的,不影响质押合同的效力。但是,未经登记的质押合同,不得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韩翼驰律师 2024.04.18 717人看过
  • 民法典的担保期限具体怎么规定

    担保的期限依据担保的方式而定,如果是担保物权担保的,主债权消灭后,担保物权就消灭。如果是保证担保的,由当事人协商约定,没有约定的,自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

    韩翼驰律师 2024.04.18 335人看过
  • 质权人使用质押物怎么处理

    质权人使用质押物的,如果造成了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在质权存续期间,质权人不得未经出质人同意随意使用质押物,且质权人对质押物负有保管义务。

    韩翼驰律师 2024.04.18 579人看过
  • 抵押权转让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抵押权转让不需要债务人同意,当事人在签订抵押合同时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因此,抵押权转让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但是要通知债务人,并且抵押权不得单独转让。

    韩翼驰律师 2024.04.18 537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