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公司上市后是可以进行股权质押的,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等等。
1、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2、因被胁迫而提供担保,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担保的。3、恶意串通,请求担保人提供担保,但担保人请求法院确认担保行为无效的等情形。
1、主债权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2、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论是担保人,还是债务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法院不会处理。这里说的没有能力是指完全没有能力还款。如果有部分还款能力,要部分还款,否则,即是对判决的拒不执行,法院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
1、质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应当是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物保管费用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等。2、质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转移给债权人进行质押,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履行其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债务人不能按时还款,债权人不能占有抵押物。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不得在抵押担保中约定当债权人不能按期清偿债务时,抵押物归抵押权人所有。这是法律禁止的绝押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1、可以不需要。借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2、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1、就同一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转让时,担保人一般不能成为受让人,担保人不能既是债权人也不能是债务人。2、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没有法律效力。2、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应与债权人订立书面保证合同,确定保证人对主债务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限,虽未单独订立书面保证合同,但在主合同中写明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限,并由保证人签名盖章的,视为书面保证合同成立。
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是由保证人和债权人协商确定的,如果保证人和债权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果当事人要约定保证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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