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没有签订担保合同的担保是没有法律效应的。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房产可以抵押给个人。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能设立质权。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等。
抵押无效抵押人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即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共同担保是指即有人保也有物保。如果物保是主债务人提供的,则先物保再人保,如果物保也是第三人提供的,则物和人没有先后顺序。共同担保的担保人在追偿时只能找主债人追偿。
担保人会很关注担保法的内容,以便于更好地规范自己的行为。《担保法》第26条的解释更是担保人很关注的内容,因为这是关于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的规定,该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等等。
预付款担保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承包人正确、合理使用发包人支付的预付款的担保。建设工程合同签订以后,发包人给承包人一定比例的预付款,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但需由承包人的开户银行向发包人出具预付款担保。
债权质押不可以对抗法院执行。但法院执行质押财物时,质押权人具有优先受偿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以下这些事项优先于抵押权:1、建筑工程承包人的法定抵押权优先于抵押担保物权。2、买受人的购买权优先于抵押担保物权。承包人的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支付了全部和大部分购房款的买受人。所以买受人的购买权也同样优先于抵押担保物权。
关于共同抵押的规定如下: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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