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权债务 > 民法典规定哪些财产不能设立质权

民法典规定哪些财产不能设立质权

2024.04.24 债权债务 1207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能设立质权。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六条、第四百四十条
报告编号:NO.2024042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韦家朝

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

韦家朝兼职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 96

    精选解答
  • 139580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