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享受探亲假。《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4条,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符合享受探亲假条件的就可以享受,与是否为外地人无关。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
探亲假的执行范围并不必然包括私企等性质的企业,但是私企员工符合本单位规定也可以休探亲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3、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即可开始享受探亲假。
符合休探亲假条件,用人单位不给休的,不合法。我国《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二条,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等。
探亲假是指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自己的直系亲属分居两地,每年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享受的到异地探望亲人的假期。
一般情况下,国家规定的探亲假:1、一方每年拥有一次探望配偶的30天的假期;2、未婚员工每年有一次探望父母的20天假期。也可按照实际情况,2年给予一次45天的假期;3、已婚员工每4年给一次20天的探望父母的假期。除此之外,按照实际需要放路程假。以上假期都包含在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内。
可以。年休假和探亲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可以同时存在,但各地会有不同的规定。一般年假是针对所有劳动者,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