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劳务派遣中,如果由于员工或者派遣机构的自身问题、违法、或者协商一致,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派遣单位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派遣员工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等。
劳务派遣,又称劳务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员工与要派企业之间。
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相关法律中特别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劳动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企业按月管理和考核派遣员工情况,确定派遣员工应发工资总额、社保经费、加班费、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等,每月底划拨到派遣机构财务帐上,派遣机构代发全部派遣员工的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会保险金。
完全派遣由派遣公司承担一整套员工派遣服务工作,转移派遣有劳务派遣需要的企业自行招募、选拔、培训人员,再由派遣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派遣公司负责员工的报酬、福利、绩效评估、处理劳动纠纷等事务。
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的,可以由其他劳动者代替工作的岗位。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参加用工单位的工会,也可自行组织工会。因此,用工单位对此规定应通过派遣协议与派遣单位具体约定,加以落实,在操作过程中还应注意将本单位的劳动者与被派遣劳动者有所区别,以免因误解给用工单位带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