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时,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伤事故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2、 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3、辅助器具费用;4、停工留薪期工资;5、停工留薪期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工伤能得到的赔偿有:工伤医疗待遇;安装辅助器具的费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不超过12个月;职工评定伤残等级的,享受伤残待遇;按月享受支付生活护理费,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四十、三十。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包括如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工伤后续治疗费一般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办理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1、职工受工伤后其家属一般没有误工费和陪护费。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