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是以下这些: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1、我国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2、而用人单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3、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1、聘用合同期满后,合同就已经终止了,不需要再解除合同了。2、但是用人单位不续签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劳动者自己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不属于工伤,不能申请工伤认定。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因工致残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各个等级的标准不同。(一)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标准为:1、 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2、 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3、 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4、 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被鉴定为五至六级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 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2、 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 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2、 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3、 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4、 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1、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协商补充。2、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1、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到期,则仲裁或法院会撤销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到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2、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用人单位则应按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若员工未履行完的合同期较长,但工作年限较短,第一种方式能较好维护权益。若工作年限较长,因违法解除按工作年限的双倍赔偿,第二种方式能较好维护权益。
1、不一定。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构成工伤的,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一是“非本人主要责任”。“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二是“上下班途中”,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3、所以,只有符合上述两个条件,才能认定为工伤。4、另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1、劳动合同没有写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应该写明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1、保密义务期限,一般是两年。2、保密协议通常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的信息(即保密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3、如果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负有保密义务的违约当事人将承担民事上的赔偿责任。4、保密协议一般包括保密内容、责任主体、保密期限、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5、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6、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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