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此外,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也算工伤。
1、不一定。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构成工伤的,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一是“非本人主要责任”。“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二是“上下班途中”,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3、所以,只有符合上述两个条件,才能认定为工伤。4、另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1、不一定。2、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构成工伤的,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非本人主要责任”,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上下班途中”,即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
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不是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是工伤。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算工伤。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的等。
算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等。
如果职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被认定为不是本人责任的,是可以认定工伤的,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和单位共同承担,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全部单位承担。
条例规定,职工有六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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