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级工伤赔偿金额需要把以下费用加起来计算:(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7个月本人工资;(2)、可报销的医疗费和康复费;(3)、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按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算)等。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公司违法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支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属于违法解约,应当按照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来赔偿,即女职工每在单位工作满一年,用人单位需要向其赔偿二个月的工资。2、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入职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有年休假。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单位拖欠加班费的责任有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1、单位拖欠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2、如果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则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按照应付加班费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来加付给劳动者赔偿金。
1、不合法;2、用人单位没有将一份劳动合同给劳动者,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劳动合同是生效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给自己一份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4、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拖欠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违法。2、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1、劳动者存在过失引起的工伤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或者第十五条的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2、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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