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法定代表人如果股东会许可,且另一家公司的业务与本公司不冲突,则法定代表人可以去其他公司上班。公司法人可以在别的公司上班,按照劳动合同处理,但不得有损原公司利益或者新公司的利益。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企业的净资产,是指企业的资产总额减去负债以后的净额,在数量上等于企业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余额。属于所有者权益。净资产就是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它是属企业所有,并可以自由支配的资产。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等。
清算组行使以下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等等。
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应由全体合伙人选举,负责合伙日常事务执行的合伙人。合伙事务执行人的选举,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合伙事务执行人一经选任,即为合伙的代理人,没有正当的理由不能辞职或解任。
合伙企业不具备二人以上的法定人数,应该解散合伙企业,解散合伙企业的缘由有以下情形: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注册资本在公司破产后的处理方式如下:1、注册资本在公司破产后应当与其他公司财产一起进行清算;2、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等等。
注册资金通过向银行账户转账方式来进行缴纳。 确定认缴方式后,并不是说公司不需要不缴注册资金,而是按照章程的规定按期缴纳注册资本,认缴出资为货币资金的应足额存于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非货币资金应交付公司或完成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