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要注意以下这几个问题: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等。
企业持续无法继续经营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应对:1、梳理债权债务,提出清算方案取得债权人和投资人的认可后,自主解散;2、公司继续存续会对公司股东产生重大利益损失的,可以请求法院解散等等。
以下情况下允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1、有限公司股东向外转让股权。2、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3、夫妻财产分割。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注册资本可以动用。注册资金可以动用,但是必须符合以下规定: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进行变更登记。公司在注册成立时需要验收注册资本,在“验资”过程中(大约一个月),资金被冻结在指定帐户内,不能使用。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等等。
合伙人未完全签字的合同是否生效要看具体情况。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没签字的不属于合同当事人,该合同对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伙经营资金由出资人共同来管理。如果相互信任是可以交由一人打理,只要做好账务就好。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公司可以申请零申报,但不是什么情况都能零申报的,也不是无缴纳的税款就能零申报的,所以公司是不能一直零申报的。以下是一些关于零申报的情形:企业刚刚起步的,证件还不齐全的,并且暂时没有经营性的行为的;等等。
公司的注册资金原则上不可以随意取出来。注册资本资金可以使用,但是必须要在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章程变更的流程有:1、董事会提议修改公司章程;2、通知股东,召开股东会;3、股东表决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4、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