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设立分公司不需要注册资本金,子公司则需要。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企业注册资金不需要实缴,认缴就可以了,但必须在限定的期限内缴纳认缴的资金。而且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的都是认缴制。股东也只需要以自己认缴的金额为限承担责任就可以了。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随时由资金的增减而增减。我们一般不说公司注册资金要不要实缴,而是说公司注册资本要不要实缴,即注册资本是认缴制还是实缴制。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公司分为两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新《公司法》将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登记,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的除外。
增资是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第178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规定,生产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以批发业务为主的商业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以零售业务为主的商业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咨询服务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