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变更时不是一定要本人去,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变更手续。一般引起股东变更的情形包括公司股东内部之间的份额转让,公司股东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协议,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身份等。
股东变更的时间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左右,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按照规定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通过股权转让变更了股东的,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还应当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
《公司法》中对股东的表决权的明确规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而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公司法》对小股东权益特别保护的规定是: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允许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强化了股东知情权等。
三分之二股东表决权的意思是出资额度达到三分之二的股东的表决,按照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中,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如果股东会会议要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等决议的,必须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股东表决权的规定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等。
公司股东的权利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等。
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流程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发起和召开,由董事会召集;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法律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公司监事是一定要有股东担任,因为法律规定公司监事会中要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其中股东代表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的,连选可以连任。
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是:出现了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董事会认为必要,监事会提议召开等情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