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宅基地使用权应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证明材料,根据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审核通过后更换土地证书。
1、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城市公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2、对于所继承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实践中通常分情况处理。
宅基地申请书范文:————村民委员会:XX是本村村民,现有父亲或母亲名下宅基地一处,因XX有弟兄人,XX已结婚,需分家领过,原有宅基地已不能满足居住需求。故申请审批宅基地,请予批准。申请人:XX;年月日;附: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
“三权分置” 是指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三权分置”下,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既存在整体效用,又有各自功能。从当前实际出发,实施“三权分置”的重点是放活经营权,核心要义就是明晰赋予经营权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能。
不可以,现役军人的户口不在本地农村,不符合申请条件,但等退伍以后,户口迁入所在村则可以申请宅基地。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需要满足:(一)申请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二)因基础建设和村镇建设规划用地搬迁、拆迁、要重新安排宅基地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处理自己的合法财产,所以侄子可以继承叔叔的宅基地使用权。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宅基地买卖反悔有效。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即农户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和非法转让。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指宅基地的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主要目的是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是指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
宅基地是分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应当有年限,不超过七十年;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无年限,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身体而获得的。
如果子女是本村户口可以继承给子女,如果不是本村户口则由村集体收回。子女户口迁出的,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