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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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承包经营权法院是否可以确认

    1、法院能确认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当事人如果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效力不清楚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进行确权,即确认之诉。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3、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李荣梅律师 2023.06.15 454人看过
  • 地上权是否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

    1、不是;土地使用权是所有人拥有使用权,产权是国家的。地上权是指对地上附着物(简称地上物)的所有权,产权归所有者。2、地上权又称“借地权”,是指以在他人土地上有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为目的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地上权设定、丧失和变更,非经登记,不生效力。

    李荣梅律师 2023.06.15 346人看过
  • 私下买卖小产权房是不是存在侵权

    1、私下买卖小产权房不存在侵权,但买卖小产权房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买卖双方只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2、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李荣梅律师 2023.06.15 252人看过
  • 民法典中出让土地内是否可以设置地役权

    1、民法典规定,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设立地役权,设立地役权要签订书面合同。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李荣梅律师 2023.06.15 232人看过
  • 租赁合同终止是否返还押金

    1、应该。押金不是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2、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涉及签订合同后房主预先收取几个月的租金为押金的问题,如果双方一旦发生什么争议,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约,出租人往往会扣留押金做为违约金。实际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违约金。3、之所以出租人要收取押金,是因为出租人把自己的房子和相关附属物品交给承租人使用,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押金。从这个角度讲,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4、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李荣梅律师 2023.06.15 459人看过
  • 民法典房屋转租房产税该怎么缴纳

    1、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2、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条文及房产税征收的原理,从法理上来看转租人不应缴纳房产税。

    李荣梅律师 2023.06.15 236人看过
  • 民法典中父母遗产房屋该如何过户

    1、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一)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二)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三)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四)继承人的身份证件;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李荣梅律师 2023.06.15 293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是专属管辖吗

    1、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2、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所在地即租赁房屋所在地成为确定管辖法院的依据。3、不动产纠纷案件适用专属管辖,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所在地法院以外的法院作为管辖法院的条款无效。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一般的专属管辖主要有以下三种:(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于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李荣梅律师 2023.06.15 951人看过
  • 什么是转租,都包含哪些

    1、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将租赁物的部分或者全部出租给第三人的行为。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李荣梅律师 2023.06.15 567人看过
  • 怎么样判定开发商逾期交房

    1、开发商未按照购买合同的约定,在约定期限内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的,可以判定开发商逾期交房。2、购房人在买房时,会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在合同中,会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购房合同生效后,购房者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后,开发商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的,应当认定逾期交房,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尽快交付房屋,购房者拿到房屋后,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有约定违约金的,开发商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未约定违约金的,应当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李荣梅律师 2023.06.15 273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