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变更对担保效力的影响在保证制度中已有所反映。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不是。在以下情况下适用善意取得制度:(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合伙企业是能订立合同的。订立合同主体的条件,即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部力。而合同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双务合同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的典型;单务合同也称为单边合同或片面义务契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
担保合同属于单务合同。抵押合同是单务合同。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采购合同是有偿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采购的数量、质量、规格;采购的价款;定金的数额;验收的时间和方式;以及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等重要内容。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定金合同能要求继续履行。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当事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合同若符合法律规定的,是有效的。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买家何时支付定金,而买家没有按约定支付的,属于违约行为,可到法院起诉。但合同没有约定何时支付定金,而是订立了类似自支付定金起合同双方开始履行合同约定等条款的,不能起诉。
违反承揽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承揽合同不是劳务合同,承揽合同是由定作人和承揽人签订的,而劳务合同是由劳务人员和用工一方签订的,两者签订的主体和合同内容不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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