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比如: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在下列情形,担保物权消灭:(1)主债权债务全部消灭。须注意:若主债权部分消灭,因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担保物权并不消灭;(2)担保物权实现;(3)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均为有相对人的单方法律行为,须向相对人作出,但无须任何人同意;(4)担保物因不可归责于担保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无代位物(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的,担保物权消灭;(5)混同。担保物权与所有权人成为同一个人的,担保物权消灭;(6)混合担保中,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物保的,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债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7)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房地产抵押担保的范围:1、主债权。又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3、延迟利息。指由于债务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4、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5、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6、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债权超出抵押物的价值时可以增设担保人。《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债权转移后,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会一并转让,但专属于债权人的除外,而抵押权不是专属于债权人的,所以债权转移后,抵押权一并转移,抵押权有效。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债权让与具有非要式性。债权人与第三人就让与债权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让与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以外,无须履行特别的合同的形式,债权让与合同是否作成书面形式,不影响其效力。对已经作成债权证书的债权进行让与,虽须交付债权证书,但该行为属于履行附随义务而非债权让与的成立要件。
担保人一般是不能申请撤回担保的。担保协议是担保与债权人签订的协议,由担保人和债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被担保人不是担保协议的当事人,不需要签订确认。但是如果存在可以撤销的情形的,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的,具体如下:1、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2、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可以申请撤销。4、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申请撤销。5、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抵押合同无效担保人并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抵押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同时,抵押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不能过户的抵押车不可以买。不能购买的原因如下:1、被抵押的车辆的所有权是有瑕疵的,购买者不能取得完整的所有权;2、如果抵押人不能清偿自己的债务,那么被抵押人可以对抵押的车辆享有优先受偿权,即购买者的权利会被剥夺。机动车所有权进行变更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1、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2、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3、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抵押权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动产抵押;动产抵押;权利抵押;最高额抵押;财团抵押;共同抵押。抵押权的作用:一、抵押权具有担保财产的作用。二、抵押权对促进市场经济正常、良性运转起着促进和保护作用。
担保人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形有:1、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骗威胁等手段,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进行保证的;2、主合同当事人故意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3、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密谋,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