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可以强制执行,根据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有这些行为:(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法律设定。
需要分情形讨论:行政拘留还没有开始执行,则可以撤销;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拘留已经执行完毕,则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只能确认违法。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有《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的主要特点如下: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2.行政强制执行以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执行内容。3.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等。
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有以下这些:(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等。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的行为。
代履行不是行政强制措施,而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以下这些,其中就包括代履行:(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等。
行政机关采取扣押强制措施后。如果扣押期限届满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一)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二)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等。
有强制执行力。首先,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当被执行人在国外的,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所在国的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裁决的承认及执行。被执行人在中国境内的,其级别管辖参照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执行。
有时间限制。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