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强制措施仅是对公民的人身自由进行暂时性的限制,并非最终的行政行为。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限制措施应当遵守的规定包括: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出示执法身份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等。

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出具强制措施凭证的,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为合法吗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案情2024年6月10日,某县工商局接到该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和县交通警察大队送达的《关于对A公司非法开采的长石移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处罚有着本质的区别,前者具有制止性、预防性,后者具有惩罚性、制裁性,二者都是属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那么,行政强制措施是中间型行为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

行政强制措施行为有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以及法律法规所设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等。其种类均为法律设定,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关于行政强制措施行为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