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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抢劫完又当场归还是不是犯罪中止

    1、抢劫完又当场归还,不属于犯罪中止。2、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只要劫取到财物或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两种后果但凡达成一个,均成立抢劫既遂。3、所以,当犯罪人实际抢到财物时就已经成立抢劫罪既遂,而既然已经成立了既遂,即使之后当场归还财物,也不可能回返阶段、成立中止。

    张宇豪律师 2023.06.19 718人看过
  • 交通肇事罪是否可成立共同犯罪

    1、交通肇事罪可以成立共同犯罪。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出特别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乘客指使肇事司机逃逸致人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于是交通肇事罪成为唯一一个有共同犯罪的过失犯罪。

    张宇豪律师 2023.06.19 504人看过
  • 抢劫罪怎么样认定

    抢劫罪的认定标准是:(一)本罪的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人;(二)在主观方面,本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三)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四)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使用暴力,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

    杨朕律师 2023.06.19 230人看过
  • 对于聚众斗殴的罪犯怎么样处理

    1、对于具有聚众斗殴行为的犯罪分子,可以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对于多次斗殴的,最高可以判处十年有期徒刑。2、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杨朕律师 2023.06.19 320人看过
  • 精神病杀人是不是会免于处罚

    1、患有精神病的人犯罪若是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2、若是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张燕鹏律师 2023.06.19 444人看过
  • 泄露个人隐私的构成什么罪

    1、泄露个人隐私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2、泄露个人隐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杨朕律师 2023.06.19 1057人看过
  • 危险犯中止怎么认定的

    1、险犯犯罪中止的界定是根据刑法的规定,危险犯不能构成犯罪中止,危险犯根本不需要危害结果的发生,只要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危险状态,就已经构成既遂了。2、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行为人成立犯罪中止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时间条件:中止行为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或实行阶段,既遂之前。(2)主观条件: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放弃了自认为可以完成的犯罪,中止犯罪的动机在所不问。(3)客观条件:在实行行为终了前,行为人自动放弃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在实行行为终了后、不采取有效措施就会发生犯罪结果时,行为人亲自积极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既遂结果的发生。

    杨朕律师 2023.06.19 344人看过
  • 贷款诈骗与骗取贷款的区别有什么呢

    1、主观要件不同。这是区分两罪的关键所在。虽然两罪采取的手段相似,但主观目的不同。骗取贷款罪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只因在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为取得贷款而采用了非法手段,有归还的意愿。而贷款诈骗罪的主观意图就是通过非法手段骗取贷款并非法占有。2、两罪构成犯罪的数额标准和情节标准不同。骗取贷款罪得情节标准是,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或者其他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等情形。而贷款诈骗只要骗取贷款达到数额较大即构成,对情节的规定均为加重处罚情形。

    杨朕律师 2023.06.19 545人看过
  • 抢夺罪是不是有犯罪预备

    抢劫罪是有犯罪预备的。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杨朕律师 2023.06.19 251人看过
  • 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是什么样的

    1、犯罪侵害的对象不同。敲诈勒索罪实施威胁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同一个。而绑架罪实施威胁绑架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分别不同的人。2、客观要件表现不同。敲诈勒索罪威胁的内容如系暴力,行人声称是将来实施,而绑架暴力内容的威胁,则是当时、当场己经实施的。3、敲诈勒索罪行为人并不掳走被害人予以隐藏控制,而绑架罪则要将被害人掳走加以隐藏、控制。另外,如果行为人以并不存在的绑架行为欺骗威吓某人不是当场交付财物的,既不应以敲诈勒索定罪,也不能以绑架定罪,而应以诈骗罪论处。如欺骗威吓某人当场交出财物,而威吓的内容是以暴力侵害人身为内容的,则应以抢劫罪论处,如威吓的内容是以揭露隐私等,则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杨朕律师 2023.06.19 296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