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2.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 3.职工困难补助或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不能。女职工“三期”指的是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有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如果在婚前用自己的积蓄通过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取得了公房的使用权,在婚后将产权买下来,离婚时对原来为取得使用权转让款应当认定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房产的余额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有工资没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是员工不愿续约的,一般情况下员工不可以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是因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而导致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则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不在公司工作,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可以不发放工资。为特定事项而授权产生的法人代表,经本人同意,也可以不发工资。此外,如果该公司法人在公司里有具体的工作和职位,工资可以按照当时约定的工资进行发放。
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在冬季寒冷作业场所,要有防寒采暖设备。露天作业要设防风棚、取暖棚。向劳动者提供防寒服、鞋、帽、手套等保暖用品。设置更衣室、休息室,保证劳动者有足够的休息时间,有条件的可以让劳动者在工作后及时洗热水澡。
不能。劳动合同上规定的基本工资一栏是“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应员工来说,用人单位计算加班费或者相关福利时会按照当地最低的工资进行计算,属于用人单位转空子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约定的工资填写。
产前待遇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发放上月的工资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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