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双法学硕士;北京市丰台区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2008年执业以来,深耕民商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代理了多起社会影响较大的民事案件,并受邀在电台、网站、报刊杂志等媒体针对法律热点问题发表点评。工作特点:表达能力强,思路清晰,经验丰富,能从客户角度出发提供可靠的法律服务与解决方案,深受客户信任。擅长领域:离婚纠纷、继承遗嘱纠纷、房屋拆迁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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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事实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劳动关系的特征有:(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2)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才能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关系,没有劳动过程便不可能形成劳动关系。(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劳动关系只能产生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者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不能称之为劳动关系。(4)劳动关系的存在以劳动为目的。
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的当事人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订立口头的劳动协议。并且劳动者还可以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而且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能影响先合同的履行。
劳动者如果要申请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直接与用人单位协商;或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等违法情形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为:能够反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是工资,而反映劳务关系的是劳务费。劳动合同仅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而承揽合同、中介合同等都可以证明劳务关系的存在。
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分为以下三种情形:1、立即解除。双方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有重大过错的;2、通知后三日解除。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关系;3、通知后三十日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通知、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通知。
未签合同也是会成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工资支付凭证、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其他证据材料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提供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会议记录等材料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确认劳动关系适用仲裁时效。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该时效可以中止、中断。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