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2、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超过1年申请期限的特别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之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一)不可抗力;(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1、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2、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超过1年申请期限的特别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之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一)不可抗力;(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有。只要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试用期间就算没有签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过错,在试用期遭无故辞退,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报酬,但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合符录用条件,或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况时,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关系,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般由男方的配偶领取生育津贴。国家《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这就意味着,生育保险是社会统筹的保险种类,只要是参加工作的职工,用人单位都有义务替其缴纳,不区分男女。此外,如果男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其妻子无业、未参加生育保险,一样能按规定从保险基金中报销费用。
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可以。2、在校生已经具备合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就业年龄,其在校大学生的身份也非劳动法规定排除适用的对象。如果双方在协商一致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签订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3、但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1、一般不需要给付劳动者双倍的赔偿。2、公司经营不善进行裁员的,只要依法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可。即根据劳动者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向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1、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2、提成纠纷是属于劳动争议中劳动报酬的纠纷,而劳动报酬的纠纷是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3、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
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应该找单位协商,要求其说明理由,并及时支付;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找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去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依法去提起劳动仲裁。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上班算作加班的情况,员工离职后,可以与单位协商也可以向有关的劳动部门投诉,或者去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索要加班费和经济赔偿金。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在下班后加班的,需要支付员工工资不低于平时上班的一点五倍,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在法定的节假日加班的,需要支付员工的工资不低于平时上班的三倍,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在公休日加班,而且后面不给补休的,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低于平时工资的两倍。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了却没有支付加班费的话,劳动者可以直接和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向所在单位所要应得的加班费,并且可以所要经济赔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路光亮律师
22909人看过
刘云海律师
19338人看过
苏明浩律师团队律师
10466人看过
金亮律师
5176人看过
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
3492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