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不发给员工,不能视同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一份给自己,用人单位不提供,劳动者可以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提供。
一般是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因为没有当事人的签名,在劳动仲裁时,当事人可以对其真实性不予认可,并申请鉴定;对伪造证据的,可以另案起诉,人民法院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劳动争议的,达成调解协议后,调解仲裁机构是可以需要出具调解书的。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
涉外劳务,只是一种外贸中介,经营公司和劳务人员之间并不直接形成劳动关系;而境内劳动派遣,派遣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形成劳动关系。涉外劳务,适用外贸法、合同法、双边条约等法律法规。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除工资外,加班费、效益奖金、福利,这些都是被派遣劳动者应当与用工单位的其他劳动者一样享有的,一般由接受派遣的用工单位发给派遣工人。
如果是法律允许的退工情形就合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一)用工单位有相关法律规定情形的;(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等。
索要劳动报酬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劳务派遣的办理程序:用工单位提供岗位需求信息;劳务派遣组织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组织发布信息,推介职位,招募人才;劳务派遣组织与被派遣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并组织被派遣人员岗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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