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劳动纠纷
  • 劳动仲裁和经济仲裁的区别是什么

    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处理的是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设立依据不同。经济仲裁机构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地市人民政府组建的专门处理经济纠纷的独立部门;立案条件不同。适用法律不同。仲裁效力不同。

    袁超律师 2022.01.06 2293人看过
  • 试用期内可以随便炒鱿鱼吗

    试用期内不可以随意解除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法律规定的过失性辞退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袁超律师 2022.01.06 1196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应如何处理

    根据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袁超律师 2022.01.06 1081人看过
  • 退休后劳动关系是自动终止吗

    达到退休年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袁超律师 2022.01.06 1708人看过
  • 没有劳动关系是否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也能申请工伤鉴定。虽然职工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在工作中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只是在申请时,需要受伤职工提供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袁超律师 2022.01.06 1443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袁超律师 2022.01.06 1199人看过
  • 劳动者可以主张的赔偿有哪些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袁超律师 2022.01.06 1244人看过
  • 职工下班途中受伤是算否工伤

    要视情况而定。上下班途中认定工伤的条件: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袁超律师 2022.01.06 1623人看过
  • 经济性裁员怎样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袁超律师 2022.01.06 1693人看过
  •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法律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

    袁超律师 2022.01.06 1478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