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支票能够出质,以支票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债务人公司的汇票能够出质,以汇票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债务人公司的汇票能够出质,以汇票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保证人的追偿权在法律上属于一种债权请求权,我国《民法典》规定,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由此可见,追偿权的产生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质押担保的范围,是指出质人所承担的质押担保责任的范围。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债的担保,包括人保、物保和金钱担保。人保,是指除了债务人财产以外,又附加了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债权实现的总担保。包括保证、连带债务人以及并存的债务承担。
放弃债权使债务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以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主债权消灭,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等也随之消灭。
当发生债权债务纠纷时应提交的证据包括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等。
个人(私营)独资企业债务应由个人(私营)独资企业和投资人(业主)共同来承担。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须符合法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