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2.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1、公司与债权人有债务归属约定在分立前债权人得知公司即将分离后,可以与公司就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偿还或者其他偿还方式。2、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1、股权转让后并不影响债权债务的处理,不论股东是谁,公司的债权都是由公司享有,债务都是由公司承担。2、股权转让后股东变化的,并不影响债权债务的处理与承担。如果股权是转让给外部债务人的,则如果是转让了公司全部股权的,则此时债权债务会发生混同。
子公司欠债与母公司无关。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其一切后果包括财产责任均完全由自己承受。
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等等。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对外债务的承担,因为债务人是公司,不是法定代表人。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不需要另行说明。
企业破产时债务偿还的顺序为: 1、破产财产应当优先偿还共益债务和破产费用之后再根据法定顺序清偿其他的债务; 2、企业所欠的职工工资、伤残、医疗补助等。
企业破产债务清算的流程为: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进行破产财产分配,清算终结,注销登记。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债权人会议的主席是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债权人会议是指以保障债权人共同利益为目的,为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讨论决定有关破产事宜,表达债权人意志,协调债权人行为的破产议事机构。
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合伙企业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