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贷款时,挂名股东要在实际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的责任。
可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不配合受让人办理股东变更手续,甚至又将标的股权另行转卖给他人,致使受让人无法取得股东资格,构成违约。此时,受让人可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请求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并要求股权出让人返还股权转让款,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可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不配合受让人办理股东变更手续,甚至又将标的股权另行转卖给他人,致使受让人无法取得股东资格,构成违约。此时,受让人可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请求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并要求股权出让人返还股权转让款,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可以请求分红权,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如果在股权转让前,股东会已就分红分配方案通过决议,但未实际向退股股东支付的,其可就该决议内容,单独请求公司按照决议约定支付分红。
股权受让人明知股东因出资期限未届满而未缴纳出资的需要承担责任,受让股权后应当承担相应的出资义务,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股东向股权受让人明示其因出资期限未届满而未缴纳出资的,股权受让人仍受让该股权的,股权受让人应当承担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义务。
不影响股东地位。只要当事人之间达成了股权转让协议,并履行了协议,新股东行使了股东权利,公司也认可了新股东的地位,股权转让是有效的,只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对于因继承取得公司股东资格的情况,有法律的明文规定,同时也授权公司章程中另行约定相结合的方式。如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基本权利,而不应当对其股东权利加以随意限制。公司章程不得对继承股权加以限制。
公司章程限制或排除股权继承源自于公司的人合性。但是不管如何限制,其限制或排除的只能及于股权中的人身性权利,不得及于股权中的财产性权利。公司无偿收回则侵害了财产性权利。章程无效。
不可以。公司以章程、股东之间的协议等实质性剥夺股东法律规定的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公司以此为由拒绝股东查阅或者复制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主张优先购买转让股权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使期间内提出购买请求。公司章程没有规定行使期间或者规定不明确的,以通知确定的期间为准,通知确定的期间短于三十日或者未明确行使期间的,行使期间为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