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规定,公司撤销后的追诉时效期为三年。在追诉时效期内,公司对于撤销前的相关责任应当予以承担。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可拒绝履行其义务。
分公司解散,一般是给予孕妇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解散后,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其所有的财产对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财产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解散的情形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公司解散时,公司作为法人要以公司全部财产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而法定代表人对公司清算不承担责任。如果法人代表作为股东,有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行为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解散流程包括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集团公司可以撤销。法律规定,企业集团因下列情形而终止,企业集团应当在终止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企业集团章程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二)已不符合《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条件等。
公司撤销劳动合同终止,一般是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分公司撤销了员工有经济补偿。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分公司具有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相应的分公司与职工之间订立劳动合同,形成合法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解散未休的年假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公司解散清算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分公司解散流程如下:(一)作出解散决定;(二)成立清算组。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三)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四)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