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书面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履行监理义务。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等。
2年。根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等。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等。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等级的验收工作应按检验批、分部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等级的划分按照技术标准的规定为“合格”一级;分项工程合格级的标准是:(1)符合图纸和技术规范的要求;(2)施工偏差不超过允许最大值等。
建筑工程进度款造价管理的法律风险有:不履行签证手续的风险;不行使权利的风险;资料传递中不签收的风险;不及时行使权利的风险;项目履行中各方明示代表外的其他人的行为效力;合同单方解除权的行使条件与程序等。
(1)办证责任。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范围内的土地征用、租用、申请施工许可执照和占道、爆破以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等的许可证;(2)工程定点责任。确定建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工程质量争议的被告的确立,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