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验收包括的内容涵盖了施工工程的各个方面,从施工材料的选取和使用,到工程所采用的工艺的选择,再到工程是否依照设计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等都需要进行细致的验收。
1、修复,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2、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不能,承包人从事建筑工程必须具有主体资格,即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以及具有从事建筑行业的资质方可作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承包方当事人,个人明显不得成为承包方。
合同法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3%,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比如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施工现场质量条件评价 1、施工现场应具备基本的质量管理及质量责任制度; 2、施工现场应配置基本的施工操作标准及质量验收规范; 3、施工前应制定较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建筑工程结构检测、鉴定(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塔桅及高耸建(构)筑物,建筑构配件质量检测,振动测试,结构应力测试,结构性能现场试验);灾后结构承载力鉴定。
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等。
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等。
1、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归档;2、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3、工程建设各方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等。
条件:有法人资格;工程建设类单位应具有与其资质要求相适应的注册资本,具有相应的资质或者业绩: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中至少2人具有2年以上从事对外承包工程的经历。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安全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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