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工程建筑 > 建筑工程施工
  • 建筑工程交付后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是怎么样

    建筑工程交付后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是:1、因为施工单位的过错导致建筑工程在合理的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施工单位应当对此承担赔偿责任;2、因为保修不及时导致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的,施工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张保明律师 2023.03.22 359人看过
  • 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怎么样解决

    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可对工程进行修复。根据法律规定,修复后的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如果修复后仍然验收不合格的,而发包人对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张保明律师 2023.03.22 357人看过
  • 工程建设单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如何承担责任

    工程建设单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应当承担的责任为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若是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张保明律师 2023.03.06 422人看过
  •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情况下的施工合同效力如何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情况下的施工合同无效。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施工必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当事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且在诉讼前仍未取得的,所签订的施工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张保明律师 2023.02.28 829人看过
  • 基础设施建设费怎么算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的征收标准:(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的征收基数,以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的建筑面积(包括地下建筑面积)为准。(二)城近郊区(包括东城、西城、祟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内的建设项目,除第四条规定外,住宅每平方米160元,非住宅每平方米200元。(三)远郊区县征收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提出,并报市物价局审批,但不得高于城近郊区和第四条规定的征收标准。征收标准定期调整,由市计委、物价局、市财政局根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造价水平提出调整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张保明律师 2023.02.22 3632人看过
  • 施工造成的损失需要赔偿吗

    施工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施工方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要求施工方赔偿损失的,施工方承担赔偿的责任。

    张保明律师 2022.12.09 2129人看过
  • 施工许可证的领取条件是什么

    施工许可证的领取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张保明律师 2022.12.09 2188人看过
  • 施工许可证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多久申请

    施工合同签订后,什么时候申请施工许可证是没有规定的,但施工单位需要在工程开工前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张保明律师 2022.12.09 2291人看过
  • 安全保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安全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保证书要想在法律上有效,就必须在各个细分的要素上符合法律要求,接下来具体说明:1、民事主体。签署保证书必须是正常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完全自愿情况下签署的;2、保证书内容真实等等。

    刘丽律师 2022.12.07 2108人看过
  • 二级建造师执业证丢失怎么补办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丢失可以在所在地人事考试中心补办执业资格证书。补办证书需提供的材料:本人书面申请(本人签字,单位盖章,A4纸打印);本人近期一寸蓝底或红底的证件照一张。

    张保明律师 2022.12.01 3321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