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产纠纷 > 农村土地
  • 怎么确定土地证上土地使用权类型的划拨

    可通过查看以下内容确定土地证上土地使用权类型的划拨:1、如果土地使用者无偿或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使用权的,则为划拨土地;2、一般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李荣梅律师 2023.04.22 386人看过
  • 土地承包合同签订之后,怎么样才能够解除

    土地承包合同签订之后,发生以下情形的,可解除土地承包合同:1、经过双方协商,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2、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3、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落户外地的;4、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李荣梅律师 2023.04.22 185人看过
  • 土地承包合同签订之后,怎么样才能够解除

    土地承包合同签订之后,发生以下情形的,可解除土地承包合同:1、经过双方协商,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2、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3、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落户外地的;4、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李荣梅律师 2023.04.22 185人看过
  • 农村自建房怎样办理土地证

    可按照以下流程办理农村自建房土地证:1、向村委会提出申请;2、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3、初审合格后发放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4、村委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5、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6、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7、房屋竣工后申请登记。

    李荣梅律师 2023.04.22 232人看过
  • 农村自建房怎样办理土地证

    可按照以下流程办理农村自建房土地证:1、向村委会提出申请;2、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3、初审合格后发放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4、村委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5、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6、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7、房屋竣工后申请登记。

    李荣梅律师 2023.04.22 232人看过
  • 有土地使用证拆迁院子怎样处理

    有土地使用证拆迁院子的,补偿时应当将院子计算在内。但是如果院子是在没有取得相关批准的情况下建造的,在拆迁时已经被确认为违法建筑的,则对其不予补偿。

    李荣梅律师 2023.04.22 196人看过
  • 有土地使用证拆迁院子怎样处理

    有土地使用证拆迁院子的,补偿时应当将院子计算在内。但是如果院子是在没有取得相关批准的情况下建造的,在拆迁时已经被确认为违法建筑的,则对其不予补偿。

    李荣梅律师 2023.04.22 19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出让纠纷怎么解决

    土地使用权出让纠纷的解决方式有:1、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一致,以解决纠纷;2、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政府进行处理;3、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所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李荣梅律师 2023.04.22 24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期到期了怎么续期

    土地使用期到了,土地使用权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续期申请,在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之后,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土地续期费用。

    李荣梅律师 2023.04.22 157人看过
  •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50年后的处理依据是哪些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50年后的处理依据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的,如果土地使用者需继续使用土地,应至迟于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并支付出让金。

    李荣梅律师 2023.04.22 161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要怎么理解

    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是指承包土地的家庭的所有家庭成员。在我国,农村土地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因此只要是家庭成员均可以成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有人。

    李荣梅律师 2023.04.22 251人看过
  • 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怎样设立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包括划拨和出让两种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李荣梅律师 2023.04.22 231人看过
  • 国有土地上的违章建筑怎么处理

    1、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3、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4、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5、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6、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李荣梅律师 2023.04.22 768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