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买房需要的条件:1.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需要提供一年以上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才可购房。要缴纳房产税。2.对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3.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4.外地人在上海买房的相关政策,外地人在上海买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若为已婚人士,因为从上海限购政策执行的实操层面来看,已经禁止外地单身人士在沪买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符合规定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限购1套住房。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须符合“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累计缴纳满12个月”,补缴的不予认可。
1、购房订金是可以全额退款的,定金是不可以退的;2、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作为卖方,无任何法定或履行不能的事由而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要求解除合同的行为己构成了预期违约,应对此承担违约责任。
外地人在上海买房条件:1、外地户籍必须满足缴纳五年以上社保、或提供五年以上的纳税证明(个税证明)且必须以家庭为单位;2、社保必须在购房同时还在缴纳,如果买房时社保处于停缴状态,审核是无法通过的。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具体如下: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2、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6、价格欺诈,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违约时,合同有规定违约责任时,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规定违约责任时,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买房的流程有:1、着手准备:买房前,明确自己的实际购买力,根据工作和生活的需要,确定房屋的区位、面积、价格、楼层、朝向等。2、挑选房源:可从中介机构或者相关房地产网站上查询有关资料,初选房源。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所列举的八大条款中,主体、标的和数量是不可以在将来由当事人或法院“依法拟制”的合同成立的“绝对必备条款”。商品房认购书通常具备上述三个条款,同时,只要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内容,商品房认购书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如果收了定金不想卖房,卖方应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